放棄繼承之后能否反悔重新繼承
- 錦盾律師事務所
- 2024-04-03
前幾年,吳先生的父親去世,當時吳先生正在跟丈夫辦理離婚,在了解到繼承的財產會被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后,為了不讓妻子分割自己所繼承的財產,就選擇了放棄繼承,還寫了一份放棄繼承聲明書。
現在,吳先生與妻子已辦完了離婚,父親的遺產還沒有實際分割,吳先生就想問下能不能撤銷當時寫的放棄繼承聲明書,重新繼承父親的遺產。
如果放棄繼承后,遺產已經分割,其他繼承人又不同意重新分割,想反悔重新取得繼承權在實踐中是很難實現的。但在本案中,遺產還未分割,如果其他繼承人同意,吳先生可以與其他繼承人協商,重新參與遺產分割。 錦盾繼承律師提醒,如果吳先生重新取得了遺產繼承權,并繼承了遺產,即使雙方已辦理了離婚后續,女方在吳先生實際取得繼承財產后仍能要求分割這部分財產。
隨著社會大眾法制意識的提高,越來越多的離婚糾紛中出現了復雜的財產分割狀況。在這種現實面前,當事人如果想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,不僅應當提高自身法律意識和常識,委托專業律師作為咨詢顧問和代理人也是極有必要性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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